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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明确了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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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了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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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结合2016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2015年审计署专项审计的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2017年6月底前,通过信息系统审计,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审计署牵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配合)。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2

推进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进行整合。整合后按要求分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7年6月底前,国务院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2017年12月底前,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对以司局和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3

设施共建,提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任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二期建设,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2018年6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目前政府各类业务专网都要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4

促进共享,推进接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共享试点示范,研究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向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各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2017年9月底前,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等负责)。2018年6月底前,各部门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


5

推动开放,加快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www.data.gov.cn)。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中国数据创新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强化协同,推进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data.cegn.cn),将其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门户,支撑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2017年7月底前,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正式开通上线,按照“以试点促建设、以普查促普及、以应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共享网站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基于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


7

构建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全国大普查。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7年6月底前,出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负责)。组织完成面向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试点和信息共享专题培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地区、部门配合)。2017年12月底前,开展对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全国大普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地区、部门配合)。逐步构建全国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8

完善标准,加快构建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标准试点应用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急需的国家标准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国家标准委牵头,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单位等配合)。


9

一体化服务,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要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系统和资源,2017年12月底前普遍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资源接入(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10

上下联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在80个城市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试点。2017年7月底前,完成试点城市2016年工作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017年12月底前,试点城市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各有关省级政府、试点城市政府负责)。